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9 15:55:56 阅读量:
近年来,在省、市、县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我院始终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视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作为鼓舞干警斗志,增强干警凝聚力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从内容、形式和制度上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提高的良好局面。
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检察工作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我院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的大事来抓,坚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支部会等会议,用上级文件精神统一全院上下思想,并要求院班子必须在创建文明单位中当先行、做表率。二是责任到位。院党组明确提出,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并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任务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主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措施到位。年初制订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提出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细化了各种创建指标,并精心制作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任务责任落实一览表》,进一步落实了任务和责任。四是宣传到位。为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我们利用《山阳检察工作简报》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机关内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建议,号召大家积极为文明创建献计策,充分调动了全员参与的创建热情,从而群策群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五是考核到位。将文明创建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围绕创建目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室,年终组织考评,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