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弟为承包地反目成仇 韩城法官用心调解弥合亲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2 11:28:22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张伟)近日,芝川法庭办理了一起亲姐弟因承包经营权纠纷而告上法庭的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用情调解、耐心释法,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隔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保障了正常的农业经济秩序,弥合了当事人的亲情。

原告韦某与被告白某、其姐姐韦某某均系芝川镇的农民、同村不同组。1988年弟弟韦某所在的村民小组发包土地,韦某瞅准了本组的40亩荒山,但因手头拮据,凑不够1000元承包费,遂找到邻组的姐姐韦某某,由姐弟各出资500元交纳承包费,随后韦某与村组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交纳了承包费,姐弟两家依约定在该土地上各自开荒20亩,栽植了花椒。

2017年后季,弟弟韦某以姐姐家并非承包人为由,要求返还承包地。争议的承包地上种植有1200余株花椒树,为了该利益,两家人之间亲情开始疏远,关系迅速恶化,最终闹到法庭。

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系亲姐弟、关系特殊,案涉1200余株花椒树,利益重大,以调解处理为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姐夫白某表示可以向妻弟韦某返还土地,但是要求韦某赔偿自己栽种的1200余株花椒树的价值。韦某则主张自己不要花椒树,只要是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把花椒树砍了都行。由于双方彼此积怨已深,调解难度相当大,局面几度失控。法庭同志及时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承办法官耐心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并结合韩城市征地赔偿标准、对花椒树的价值进行预估。最后,由法官提出的以经营花椒收益抵偿花椒树损失的方案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姐姐家将争议的20亩花椒地再经营4年,以这4年的花椒收入作为赔偿花椒树的赔偿金,四年期满承包地连同花椒树一并返还给弟弟韦某。

通过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芝川法庭在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的同时,避免了社会财富的损失。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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