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从柞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传来喜讯,我院干警张兵伟家庭荣获“柞水县首届文明家庭”称号,成为我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典型代表,是我院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法官,这不仅是张兵伟同志个人的荣誉,也是柞水法院的荣誉。
张兵伟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在审判岗位,怀着对基层群众的朴素感情,默默的工作,无私的奉献,为社会主持正义,维护着社会的良知,也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家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给邻里、同事树立了典范,这一行为不但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更激励着法院的每一位干警为家庭文明建设、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而努力。
(撰稿人:柞水县人民法院 韩淑虹) 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