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4 13:17:47 阅读量:
蓝田县人民法院于12月20日在蓝田县图书馆公开开庭审理的由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某、寻某某等2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历时三天,于22日23时20分结束。
此案,蓝田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本案的34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当地群众、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参加旁听,多家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20日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法警将25名被告人带入法庭,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被告人寻某某、武某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某某(另案处理)协商以销售大礼包为方式、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骗取会员资金。后宋某某与肖某某(另案处理)合伙设立注册了西安汤峪温泉养生有限公司,宋某某任公司董事长,肖某某任公司副董事长,被告人寻某某任行政总经理,被告人武某任项目总监CEO,并由武某、寻某某主要发展扩大销售大礼包传销项目。该养生公司的运营模式为:“拉人头”的方式和层级结构,会员购买大礼包后,养生公司拿到大礼包销售金额的30%,余下的70%以各种奖项的名目按照运行网络预先设定的分配程序,瞬间分配给该会员的所有上线,并以电子币的形式计入上线的账户。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被告人也就犯罪事实作了详细陈述。庭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现场秩序井然,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