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8 14:45:30 阅读量:
在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四位当事人喜笑颜开,握手言和,他们很感谢承办法官为他们解决了多年的纠纷,修复了双方的关系。
2017年12月15日,镇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0年3月被告因建设农贸市场向社会公开招标,原告中标,原、被告签订了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价300多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工人施工完毕并向被告交付了房屋。2014年7月,原、被告双方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结算,结算后,被告未向原告结清工程欠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讼来院。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被告欠原告工程款100余万元,承办法官觉得此案诉讼标的虽大,但案情简单,且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及诉讼请求均予以认可,此案调解可能性极大。于是承办法官就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鉴于被告方暂时没有充足的资金,建议原告方可以适当减少利息数额,双方可以约定分期履行,后经原、被告仔细斟酌,终达成一致意见,采取了承办法官的建议,此案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
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一个周,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也树立了镇坪法院司法高效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称赞。镇坪县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当事人解矛盾、定纷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通讯员: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