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法院: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兑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5 09:15:51 阅读量:

 -----汉滨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纪实

“财产难找、被执行人难寻、案件难执”,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近年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把执行工作作为事关司法权威、事关司法公信的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执行效率、执行效果逐年提升。

该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悬赏执行、执行悬赏保险、曝光“老赖”、执行案件调查令、淘宝网司法拍卖、开通汉滨法院执行网、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创新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威慑力,有效地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真正做到了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自2014年起到2016年底,三年来,该院执行局共受理案件3380件,结案3272件,结案率96.8%,解决涉案标的额5.02亿元。

2017年1月1日至11月1日,全院新收执行案件共1967件,旧存19件,执结1405件,结案率75.22%。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收执行案件1307件,同比案件数量增长近50%。已发布失信人名单74人,罚款7件,拘留85人,发布悬赏公告3起,律师调查令1起,网络司法拍卖40余起。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为此,该院执行局先后被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中院评为“执行案件先进单位”,多名干警被评为“省、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建立规范执行机制,构建高效执行团队

  自去年11月开始,汉滨法院执行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化执行为抓手;一、以团队化管理为架构,积极推行“员额法官负责制”,将执行工作由单兵办案转为团队作战,由分散操作转为集约管理,科学配置执行资源 ,大力解决执行难题。二、该局执行案件全部在内网登记运行,借助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案、节点管控、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件管理、审限提醒、迟延督办等综合功能;三、案件分类集中团队执行。该局组建了由员额法官负责的8个执行小团队,把案件类型相同案件、被执行人相同案件、相互有关联的案件、区域集中的案件,集中确定执行团队予以执行,既节约执行资源、又集中执行力量、实行团队集约化执行;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推进执行流程公开。通过推进执行节点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截至目前,该局在中国执行公开网公开执行裁判文书1593份,逐案发放司法公开告知书4284份,通过网络直播案件14件,微博直播2件,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五、执行警务化配合执行团队有效震慑“老赖”。今年年初,该院为执行局招聘10名协警,安排法警大队副队长负责执行警务中队管理,派驻执行局,极大的保障了执行工作的警务需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建立结构清晰、责权分明、规范有序的执行工作新模式,该局执行结案数、结案率、执行到位率均显著提升。

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奏响执行“协奏曲”

  解决执行难,单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是无法从根本上根治和解决的,只有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将单纯依靠强制执行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并举的工作模式,才能使“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顺利得以实现。为此,近年来,该院在汉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协调下,联动汉滨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公安分局、税务局等25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在信贷、融资、招投标、购房、购车、工商登记、投资、政府扶持、土地审批、考核、考评、评选先进等方面进行依法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基本法治生态环境,随着执行联动机制的形成,必将促使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取得根本性突破。

制裁高招频出 “老赖”将寸步难行

为有效打击“老赖”,汉滨法院执行局频频亮出奇招、妙招,直击“老赖”软肋:限制高消费、在报纸、官方微博微信以及繁华地段设置led大屏幕曝光“老赖”、阶段性开展强制执行专项活动;近年来,该局又采取了“悬赏执行”、借助淘宝网开展网上拍卖、执行悬赏保险、开通汉滨法院执行网、借助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执行查控系统,实现速查速执等一系列新举措,使一大批执行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一、开通执行网。2017年6月14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正式运行“安康汉滨执行网”,这标志着陕西省首个基层法院执行网开通并上线运行。网站域名:www.akhbzx.cn。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取查询、举报、留言等多项功能性服务:一、曝光台。通过该平台可以便捷查询到最新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二、执行举报平台。可通过该平台向汉滨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线索。三、司法拍卖平台。可以通过该平台进入汉滨法院司法拍卖窗口,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进行竞价拍卖。四、案件流程在线查询。当事人可凭立案时获取的查询码和身份证号,随时在线查询自己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和文书等相关信息。五、裁判文书便捷查询。汉滨法院将所有应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均通过汉滨执行网链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在线公开,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该院还将进一步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将进行“三端合一”,即集电脑、手机、微信为一体,三个端口均能实现曝光、举报、司法拍卖、留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执行悬赏保险。今年9月1日上午,汉滨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进行战略合作,联合开办了执行悬赏保险业务,通过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汉滨区法院率先在全市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合作机制,以悬赏的方式征集执行线索,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同时,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有利于使执行悬赏工作流程"多了一双眼睛",执行悬赏保险成打击"老赖"新利器。为法院执行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提供辅助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以悬赏公告促主动履行、促执行和解,为法院解决执行难开辟了新渠道。

据了解,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款商业保险,旨在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执行悬赏保险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以小博大,减轻司法维权成本。申请执行人通过自愿申请、自定悬赏比例和悬赏金额,交纳少量保费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后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即可调动社会力量寻找执行线索,同时借助保险公司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缩小"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可逃。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奖励或者酬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执行悬赏保险"合作机制的建立,既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有利于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亦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

三、悬赏执行。2016年12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令”。这是该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推出的又一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老赖”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

本次发布的悬赏令,被执行人为陕西天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标的高达2084余万元,悬赏金最高额可达50万元,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或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经核实查控确认后,予以奖励。同时,该院还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四、执行案件调查令制度实施。“我已顺利完成你院委托的调查事项,今天特来回复调查结果。”今年元月12日,一起执行案件的代理律师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调查令的调查结果时说。2016年12月21日,该院在办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寇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自建房屋和小型汽车等财产,但不能确定该财产是否系被执行人寇某实际所有,为了准确把握财产线索,节约执行资源,该公司向汉滨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其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寇某的车辆和房产情况。经该院执行局审核,本案符合条件,于是决定在执行案件中首次签发了3份调查令。执行案件调查令的签发,充分调动了律师的积极性,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

五、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2月13日起,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户外显示屏上,对首批10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处理,截止今年10底,该院先后在在最高院网站推送失信被执行人261人(其中自然人236人、法人25人);同时该院还通过本院执行网、微信、微博、在城区大屏幕和安康电视台发布失信名单十五期180余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重拳猛药齐下,“老赖”害怕了

镜头一 :投资受限。我现在就来交执行款,你们快把我从老赖名单上删了,要不然我这次投资项目又要泡汤了。”2016年元月29日上午,一名案件被执行人急冲冲走进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后主动要求交纳案件款。

镜头二:以物抵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2016年12月2日下午,安康市汉滨法院执行局汪程副局长带领法官干警一行36人奔赴汉滨区金堂路江南一品南郡,对一起公证债权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当天的执行中对位于汉滨区江南一品南郡的十套门面房进行物品搬迁、登记并全程监督,当晚10时将10套门面房交付给申请人,终于将此次标的额近1900万元的执行案全部执行完毕。

镜头三:依法拘留。今年2月28日17时许,汉滨区法院执行警务中队接到该院关庙法庭电话,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在关庙镇沈家岭出现,请派警协助。接到协助执行任务后,警务中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会同执行法官立即赶赴执行现场,通过打听当时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人员刚刚离家外出。为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警果断制定方案兵分两组,一组在王某家附近蹲点守候,另一组周边走访打听王某去向,一个小时后,执行法警在王某住宅300米外其朋友家中将王某找到,通过对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该王毫无履行之意。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执行决定,扣押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起亚牌越野车一辆,并对被执行人送达了扣押裁定书。法警随后将车辆驶至关庙法庭封存,此次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2017年7月24日汉滨法院执行一庭在执行李某申请执行康某、聂某、赵某、宋某公证债权一案,因被执行人聂某、赵某(两人系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依法对被执行人聂某、赵某(公职人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镜头四:淘宝网平台拍卖执行标的物。让司法权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2016年8月1日10时,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开始第一次网拍,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赵某所有的卡特320D挖掘机一台。 在前期准备过程中,该院已经组织来自山东、四川、福建、河南的竞买人在汉阴涧池镇东坝村红岩寺河滩边对标的物卡特320D挖掘机进行了目测和实地检测。该标的评估价格为: 209878.00元。围观使用人员对挖掘机都很满意,最终经过85次竞价,四次延时竞拍,议价率达74.3%,即以365878元的成交价拍卖成功。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执行财产网上公开依法处理,今年该局与淘宝网络平台联手搭建了汉滨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已成功拍卖执行标的20多件,挂网50多件,极大的节约了执行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执行标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增加了执行标的处置的透明度。

镜头五:以拒执罪判刑。2016年12月30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对汉滨区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自诉人何某某与被告人杨某某相邻而居,后因道路通行权问题发生纠纷,何某某以排除妨害为由,向该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何某某于2014年7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人杨某某明确拒绝履行判决,并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后执行人员三次强制疏通了何某某的通行道路,并责令被告人杨某某不得再堵塞通道,但待法院执行人员离开后,杨某某又三次将通道封堵。2016年7月26日,自诉人何某某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被告人杨某某的刑事责任。为慎重办理该案,该院院长邬一波担任审判长,与1名法官和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四次对抗法院执行,公然藐视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同时认为,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在开庭前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具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查控平台让执行难插上隐形的翅膀

张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原以为躲到外地不再露面,法院就拿他没办法。

去年6月的一天,一笔生意款刚刚汇至张某的银行账户,汉滨法院就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网络查控平台迅速冻结其账户,让张某始料不及。

该案能成功冻结执行,得益于汉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平台。2015年,汉滨法院进一步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了功能完备的执行指挥系统和执行案件网络查控专网,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证券、保险、工商、船舶、国税、地税和中国银联等财产信息的查控,配备了专用的查控电脑员和专职执行查控员,有了信息化的强大支撑,只要鼠标轻点,即可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和划拨。

“过去执行法官需要一二十天甚至几个月,奔跑于多家银行和国土等部门才能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现在坐在办公室,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就可以轻松完成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和划拨。”汉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汪程感慨的说。

据了解,三年来,该院依照“总对总”网上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7289次,网上冻结1596次,网上扣划829次,其中扣划案件款1230余万。通过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共对452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扶贫专项”执行为涉贫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情

今年以来,汉滨法院通过“百日执行会战”“雷霆执行行动,特别是扶贫专项执行行动,有力地执结了一批“涉贫骨头案”,切实维护了涉案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5月4日上午9时,随着汉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汪程一声令下,汉滨法院“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开始,30余名执行干警在汪程的带领下直奔“老赖”藏身地。

自5月4日 “首日行动”打响了汉滨法院打击拒执“老赖”的第一枪以来,该院先后组织6次集中行动,执行局领导亲自带队抓捕“老赖”, 针对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涉贫、涉民生案件强力重锤执行。截至目前,累计出警15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共拘留“老赖”15人,罚款8人,依法搜查4起,强制腾房2起,拆除公用土地上的建筑一处。同时在该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有12起涉案“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执行救助基金为贫困当事人雪中送暖

 多年来,汉滨法院就开始推行执行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专项基金。为确保执行救助发挥实效,该院又对执行救助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三年来共为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22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16万元。

2016年3月,该院受理了刘某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近20万元。在执行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是某单位退休职工,年事已高且一人生活,考虑到工资是其维一收入来源,执行法官在冻结其工资时已为其预留生活费8000元。不料陈某在今年突发疾病,生活立刻陷入困境。因其行动不便,便写信向执行法官求助。在了解这一特殊情况后,执行法官迅速与申请人刘某取得联系,并将陈某面临的生活困难告诉了刘某,商请刘某给予援助,最终申请人刘某决定无偿援助被执行人陈某1万元生活帮助费。2017年10月27日执行法官从银行已划拨的执行款中给付被执行人陈某生活帮助费一万元,使陈某度过一个温暖的重阳节。

 汉滨法院通过对执行工作“高标准要求、高标准落实、高标准监督”的“三高”举措,实现了执行工作的新跨越。这既是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目标所在。

通讯员:张涛(安康中院宣教处) 编辑:董嫱 值班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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