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1 17:43:39 阅读量:

 

 1211日上午,由蓝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利民承办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蓝田法院蓝关法庭开庭审理,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奇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的五名被告人耿某某、常某某、张某某、王某、潘某在蓝田县汤峪镇温泉养生有限公司通过购买大礼包的形式成为会员,后不断发展下线,赚取提成谋利,检察机关指控五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前,张利民副院长认真查阅案卷、分析案情、核实证据材料,并制定了严密的庭审预案。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经过近五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审理,五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均表示自愿认罪。

据悉,该案是发生在蓝田县汤峪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之一,案件的开庭拉开了蓝田法院对传销系列案件审理的序幕。

作者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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