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0 20:51:47 阅读量:
被执行人:胥国梁(良),男,汉族,1966年10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2423196610101810。
原住址:陕西省石泉县银龙乡丝银坝村二组35号。
2012年后住址: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北街城市社区四组1004号。
常住地址:陕西省石泉县向阳路中段53号101号1楼1号。
经常在西安多个工程单位和工地出现。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人史社民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6)陕0111执01222号
执行依据:(2015)莲民初字0432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30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并成功拘留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奖励10000元人民币。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执行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人:党法官、吴法官
联系电话:029—83512178 1880920870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