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以身试法!陕西平利法院再筑司法权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2 00:09:29 阅读量:

 2017年11月28日,杨某在先予执行中阻碍法院执行公务,扰乱执行现场,不听劝阻,依法被陕西平利县人民法院给予15天司法拘留。

2017年6月7日,杨某给田某做工,被同在工地做活的王某挖掘机致伤,出院后,就赔偿问题,当地各部门先后多次主持调解,双方一直协商未果。为获得满意赔偿,杨某夫妇违法扣押王某挖掘机走上了非法维权路,试图以违法途径倒逼公力救济。

2017年11月2日,王某以排除妨害为由,将杨某夫妇诉至平利县法院。“我就不信我违了天大的法”,在案件送达过程中,法官倾尽所能打消杨某夫妇的顾虑,告知正当维护权益的方法。但杨某夫妇对法院的介入极其排斥、敌视,并未听信劝导。 2017年11月15日,王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平利县法院当日做出先予执行裁定书并向原、被告送达。2017年11月28日平利县法院依据生效裁定书和王某的申请实施先予执行。当日,执行局一行人在执行前再次和杨某夫妇沟通,劝解正当途径维权。撞了南墙不回头,杨某并未听信劝导。此后在政府、村委会、派出所、人大代表的当场监督下平利县法院依法先予执行,开走被杨某夫妇私自扣押的挖掘机。杨某见状加以阻拦并多次叫嚣:“我看你们有上天的本事能将挖掘机开走”。

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扰乱执行现场且不听劝阻,在将杨某强行带离现场时还欲咬伤执行干警。上述事实有在场人以及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视频为证。为以儆效尤,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整治不良社会风气,打击以身试法行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杨某15天司法拘留处罚。

2017年11月29日,拘留实施后杨某表示:认识到自己错误,不该非法维权,也不该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更不该听信他人教唆,以身试法,挑战司法权威,被司法拘留都是自己鲁莽不懂法律造成的。

非法维权、以身试法、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杨某得到应有的惩罚。该案例警醒大家:法治是每个人生活的必需品而非奢侈品,请不要轻信别有用心之人的煽动,依法维权,相信司法,合理正当的权益必定会被法院支持。藐视法律,践踏司法尊严,一视同仁,犯者必究。(供稿人:刘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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