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1 18:04:48 阅读量:
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从法院领取了55000元事故赔偿款,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6年2月22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两个家庭的宁静,也改变了两个家庭的轨迹。闫某驾车不慎将行人邱某撞伤,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闫某赔偿邱某医疗费等共计81733.39元,判决生效后,闫某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无奈之下邱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王一同收到案卷后,当即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被执行人闫某表示不会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王法官给闫某从法律和执行措施等方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闫某说自己到法院来接受相应的执行调查。王法官通过与闫某的多次接触,发现他虽有履行给付款的意愿,但是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要立即兑付完所有赔偿款项确实存在一定困难。
既然有履行的意愿,就有调解的基础。王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办公室进行调解,他并没有马上就案件执行问题提出方案,而是给双方倒上茶,与他们聊了起来。双方当事人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坦诚相见,王法官趁势说道“希望你们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大家家庭都有困难,但既然是应负的义务,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承担,希望你们都能各退一步。”各自向对方通报自己的情况,使双方充分理解对方的困难,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在赔偿款上做出让步,闫某也表示回去后立即筹钱。第二天,闫某将这几年打工的积蓄加上向亲朋好友筹集的款项共计55000元送到法院来。申请执行人邱某拿到执行款55000元,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人人都渴望被理解,被执行人也是,你理解他的难处,他也会理解我们的难处。”王一同法官总结这次谈心式执行时这样说。人心非草木,用心沟通,加强理解,减少对立,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王亚锋 赵磊 供稿:赵添添)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