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9 14:26:55 阅读量:
张某某(女)申请执行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韩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581民初2183号民事调解书,由王某某付给张某某经济帮助款15000元。该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张某某向韩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张某某与王某某婚姻失败,矛盾十分尖锐,以在外开会、出差等理由拒不到庭履行义务。 张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被执行人张某某家在西庄镇山区,因做生意亏损、欠债巨大,履行能力差,在履行了部分义务后,采取躲藏等手段拒不履行义务。
2017年11月27日下午,当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都回到住所地后,执行局综合科针对该三案紧急召开会议,分析案情。认为王某某以理发为业,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只要对其以法说理,讲清道理,加上采取强制措施,就会促其履行义务。另一被执行人张某某虽然履行能力差,但还有废旧设备可以作为废铁处理,如果趁其在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加上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可以促成以物抵债,案结事了。2017年11月28日一大早,执行局综合科在梁晓忠科长带领下,在法警队三名协警的配合下直奔西庄镇坪头村,对被执行人张某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法律的震慑下,主动与申请人联系,与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愿意把废旧设备以物抵债,目前即将履行完毕。上午十点,当执行人员到达王某某所在的美发屋时,王某某正在为顾客烫发,当执行人员将王某某带上警车上,王某某情绪激动,大喊“我宁愿被拘留也不给张某某经济帮助款”。当准备将王某某送入看守所时,王某某情绪有所缓和,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执行人员释法明理、耐心教育下,王某某将案件款交到法院,履行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通过这几件案件的执行,有以下启示:
启示一,对那些采取躲、避、藏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如果没有离开原住所的,执行人员要利用早晨八点之前,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之间,晚上七点以后去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肯定收获不少。因为这些“老赖”善于和执行人员捉迷藏,大家上班,他们出去溜走,大家下班,他们回家吃饭。对长期离开住所地躲到外地的被执行人,要抓住清明、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家里及近亲属举办婚丧嫁娶的日子的节点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因为这些“老赖”会祭奠先人,与家人回家团聚或参加婚丧嫁娶的仪式。但这样会占用执行人员大量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这也是执行工作辛苦原因之一。
启示二,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断然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手段,及时对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划拨等措施,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因执行机会稍纵即逝,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造成案件久拖不执。
启示三,对经过“四查”无开办公司、无房产、无车辆、无存款的“三无”的被执行人,要开拓执行思路,不能紧盯住“四查”,可以将圈养的牛羊,装袋的花椒,装箱的苹果以及废旧的机械设备、堆放的建筑材料等等折价抵给申请人,促其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使案件得到全部或部分执行,这也是穷尽执行手段的应有之意。
(王亚锋 赵磊 作者:吉文宜)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