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倾力调解 离婚双方冰释前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7 08:47:54 阅读量:

 深秋凉意浓,吴堡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王某某与曹某某正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僵持不下。

王某某与曹某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匆忙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工作在两地,长期分居,使原本就细弱的感情更加淡薄。20151月份,两人的女儿王某甲出生,但夫妻感情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到来而有所缓和,反而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矛盾激化,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最后对簿公堂。调解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都希望抚养孩子。女方声泪俱下的诉说着女儿对于她生活的重要性及男方一直对家庭的不管不顾,而男方却一口咬定,这个孩子是王家的血脉,孩子的母亲是无理取闹,双方争执不下,互不让步。为了缓解双方激烈的矛盾冲突,办案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细心的沟通,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双方生活现状,建议刚过两周岁的女儿由母亲曹某某抚养,王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语重心长的对双方讲,孩子是父母共同的,尽管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再共同生活,但孩子与父母都是血脉相承的,做不成夫妻,可以做个亲戚,这样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当事人双方的态度由于孩子发生了转变,由原先的剑拔弩张到最后冰释前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家事审判由于情感关系的复杂性,使用调解的方式既可以解决家庭纠纷,又可以避免矛盾激化,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吴堡县人民法院   李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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