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特殊身份“唬”法官 “老赖”被拘受教育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3 17:18:46 阅读量:

  “我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作为人大代表更应带头守法,依法履行案件义务!今后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20171121日,被执行人陈某向汉中市西乡法院执行法官现场诚恳承认错误,并履行案款13.7万元。
 申请执行人西乡农商银行茶镇支行与被执行人陈某等4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经查,被执行人陈某,系该县高川镇人大代表,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包工头”。在执行送达中,该陈对执行法官即态度蛮横,强辩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且提出自己是人大代表,法院也不敢把他咋样。执行法官当即向其进行释法教育,但其态度毫无改观。1120日,西乡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斌在充分了解该案案情后,毅然决定带领4名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在建筑工地上将该陈带离,经耐心明法释理及思想教育,其声称不会履行法定义务,且侥幸心理极为严重,再次宣称法院拿他没办法。经现场合议,鉴于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当即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同时将司法拘留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向高川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冰凉的手铐和拘留所的一夜,让陈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破灭了特殊身份可以有额外保护的错误认识,从心底里意识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才联系家人交纳案款并主动认错,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官寄语:人大代表身份不是违法的保护伞,而应是带头守法的标杆。强制执行的价值和意义即是确保人大制定的法律尊严不受亵渎,确保依法做出的裁判得到履行,任何身份的“老赖”在强制执行面前都无特权。(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韦祖金、邹海山)编辑: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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