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法院出台法官干警考评新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2 0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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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法官干警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营造追赶超越良好司法生态,全面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近日,陕西澄城法院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规定,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科学施策,制定出台了《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聘任制岗位人员等各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与奖惩机制有效衔接,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职务等级晋升、奖金分配、评优评先等鼓励激励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该《细则》由依据和基本原则、审判执行人员考核、行政岗位人员考核、聘任岗位人员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附则六个部分构成。根据法官法规定,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为考评主体,总领考评全面事务。委员会下设绩效考评办公室和绩效考评监督办公室。该《细则》经过构思、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最终完成。该《细则》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注重公平公正。《细则》规定,法官干警的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绩导向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实行分类考评。打破只考评机构的传统模式,实行部门考评与个人考评,以团队和个人为主;按工作职能分开,将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聘任制岗位人员五类,进行定岗、定量、定指标。三是考评内容、对象全方位、全涵盖。考评对象含合同制人员在内的全院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和聘任制岗位人员;考评内容包括队伍建设、业务管理、突出业绩及干警德能勤绩廉全面情况。四是设置加减分项。围绕主要工作、相关工作业绩设定加减分项和分值,力求实现按劳分配,达到奖优惩劣的效果。五是量化考评,按系数折算绩效分数。采取以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为主,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实行量化打分。
该《细则》规定,绩效考核以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聘任制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员额法官重点考核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团队协作等五个方面;审判辅助人员重点考核岗位业绩、辅助办案和主观评价等,由三部分组成;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聘任制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岗位绩效和主观评价等,由两部分组成。同时,对法官干警理论学习、工作作风、信息宣传调研、表彰奖励进行考核。还对考勤情况、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同情形作了严格的考核规定。
该《细则》与司法责任制中开列的各项责权清单遥相呼应,以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发挥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同时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实施原则,以人为本,奖优罚劣,引导良性竞争,按劳分配,激发了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审判执行工作追赶超越注入了活力。(澄城县人民法院:杨忠)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