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1 10:39:41 阅读量:
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审判五进”,11月17日下午,三桥法庭庭长袁辉、审判员刘晓国一行到蓝光•公园华府开展座谈会,向企业员工宣传商品房买卖法律知识,并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袁辉庭长一行首先与企业领导和部分员工进行座谈,他们着重从企业如何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有效减少纠纷以及发生纠纷后如何解决进行了座谈交流。刘晓国法官针对商品房买卖的各个环节,以其审理过的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例如近期审理过的一起案件,合同签订人与实际购买人不是同一人,开发商当时没有要求代理人出示委托书,代理人作出的自愿放弃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诉求的承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只能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再如三桥某项目的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预购合同后,购房者以开发商没有与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由,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提交了当时的视频证明系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愿签订合同,从而避免了败诉的不利局面。两起案件,之所以会产生一败一胜截然相反的结果,取决于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在交易的各个环节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并注意保留自己尽到相关义务的证据。
参会的置业顾问就其业务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比如合同中约定因客观原因导致的迟延交房、认购协议与定金、合同约定交房条件、商品房销售广告和材料是否构成要约等,进行了咨询和请教,刘晓国法官将法律条文和专业词汇转换成生活中的案例,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地进行了解答。蓝光•公园华府的销售经理表示,法院主动到他们企业来,给他们讲解商品房买卖法律知识,使他们受益匪浅。通过这次活动,一定程度解决了房屋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坚定了其诚信经营和通过法律手段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决心。
袁辉庭长表示,作为“审判五进”的一种重要方式,法官深入企业讲法律知识,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规避法律风险。三桥法庭将一如既往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努力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座谈会在一片热烈、欢快、祥和的气氛中结束。(三桥法庭:苏明超)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