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闹离婚的夫妻在阎良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和平分手。双方当事人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黄某和李某1997年相识,1998年登记结婚。李某从部队转业后,开始自谋职业,黄某无业,家庭的重担一直都压在李某肩头,因生计需要,自2010年后,李某一直在外地以运营出租车为业,平日很少回家,夫妻之间聚少离多。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之间感情日渐淡漠,从今年年初开始,黄某向李某正是提出离婚。李某认为自己为了家庭常年在外奔波,到头来换来的却是家庭的破碎,一时之间难以接受,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离婚。
鉴于李某的激动情绪,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当面会见、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其劝导和开解,希望其能冷静客观对待其婚姻生活,如果家庭真的难以挽回,还是要考虑长远,慎重对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积极面对以后的生活。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李某的情绪逐渐平复,为稳妥处理此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案件实际处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黄、李结婚多年,长期的共同生活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关系错综复杂。承办法官不辞辛苦,逐项查明每笔债权、债务,厘清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最终在法院以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了合乎其二人利益的共同财产分配方案,并以此为基础,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依据协议规定,双方婚生女由黄某抚养,由李某承担婚生女日常生活费,各自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各自偿还。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两套住房两人每人一套,共同财产13万元,夫妻双方平分,并于调解时当场履行。
阎良法院:梁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