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澄城法院:加强发改案件管理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3 10:01:20 阅读量:

    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改革工作,切实增强法官工作的责任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保证办案质效,避免和减少错案,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本院提起再审案件管理办法》,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和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进行规范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独任审判员或承办人承担的责任以及合议庭成员承担责任的比例。特别明确案件承办人不如实汇报案情造成的差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责任;因出现“新的证据”导致案件被发改或再审的,或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导致案件被发改或再审的,或因审判委员会实质性改变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意见造成案件被发改或再审的,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案件被发改或再审的,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同时明确了一般差错案件、差错案件、不合格案件三个等级的评判标准和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以及再审的责任追究办案。
   《办法》要求定期召开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再审案件评析会,案件评析会议一般先由审管办介绍案情,并发表案件评析初步意见;然后由原案件承办人作自我评析,并就发回重审、改判或本院提起再审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应在审判工作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剖析说明,重点查找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合议庭其他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自己的辩解意见;最后由审委会委员发表评析意见。同时规定每月对各部门的审判质效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量化评估,开展专项态势分析并发挥质效评估数据的透视和激励功能,要求各业务庭每季度对本庭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再审案件进行书面分析报告。
   《办案》还要求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法官审判业绩档案,对每名法官当年办理案件数量、审理期限、调撤数、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以及因不当审判由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等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结果将作为部门和法官案件质效评估指标,纳入当年年度部门和法官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本院审理的案件通过内网进行公示通报并剖析原因,形成评查意见。对本院拟提起再审的案件,与院、庭长履行审判管理和监督职权相结合,就存在问题与办案庭室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审判质量促司法公信力提升。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三军指出,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和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既关系到案件质量、办案水平,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此次制定的《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本院提起再审案件管理办法》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讨论,积极引入奖惩机制,有效发挥院、庭长管理监督职责,符合审判规律。《办法》的实施将在全院上下形成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避免和减少错案发生,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他强调,要创新发改案件评查形式,通过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质效定期通报机制,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业务法官的裁判能力。他要求,业务法官要不断加强学习,在办案中学法,在学法中办案,学习法律法规的适用,学习裁判技巧,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王亚锋 赵磊 作者:澄城县人民法院杨忠)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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