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党组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 党的十九大精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0 15:33:33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张婉婉)119日下午,铜川中院党组中心组就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主持学习,院党组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

 
 

会上,冯迎春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七至第十三部分进行了原文领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华宁和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孙蒲叶、技术室主任孙军虎、申诉审查庭庭长王小亮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和审判工作实际就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了体会。他们表示,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一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要立足岗位,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与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结合起来,与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依法治国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工作,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冯迎春院长在学习时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切实“学懂弄通做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所在,铜川中院已经制定了学习方案,排出了时间表,布出了任务图,对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的继续深化学习,要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力求学习效果。

冯迎春院长强调,要充分发挥政治部、机关党委成立的督导检查组作用,对中心组成员和支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做好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党组。通过抽查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听取学习情况介绍和现场随机提问等形式跟踪问效,切实提高党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重要职责。各支部要拓宽学习思维,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走进群众,共同学习、共同提高,扩大学习成果,切实把民心凝聚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会议上还组织学习了新华社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十九大专题报道。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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