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法官做客渭南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栏目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3 13:22:00 阅读量:

  11月2日上午10时,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薛建梅、同田兴做客渭南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栏目,就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离婚纠纷、侵权赔偿等问题和听众进行了沟通交流和互动。

  直播中他们就“如果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大家是扶还是不扶”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韩城法院法官的观点是:必须扶。他们谈到如果13亿人扶不起一个摔倒的老人,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也是一种警示,如果这种情况下去的话,谁家的老人在外摔倒都是同样的结局,不会有人扶的。根据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被俗称为“见义勇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民法总则为好人“撑腰”,回应了近几年老人倒地不敢扶等社会热点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突发状况,一旦倒地不起,大家面临三种选择,一是等待公力救援,但很难做到非常及时;二是亲友来救助,但很多时候也无法第一时间联系到亲友;三是发生意外后身边的人能够进行帮助。当然第三种能最大程度挽救受助者的生命健康及利益。今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开始正式施行,填补了此前的法律空白,保障了乐于助人的行为,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勇敢伸出援手,同时更能弘扬乐于助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一个小时的直播,韩城法院法官不时与听众现场电话连线,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来电听众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法律宣传,节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亚锋 赵磊 作者:韩城法院范建林)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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