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密码要保密 泄露可能受损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3 09:51:03 阅读量:

  受人之托,却不能忠人之事,通过获悉的支付密码,转移他人网上资金,最终领刑受罚。洛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宣判了这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尚锟有期徒刑二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尚锟在一家给学生作分期贷款的中介公司工作,被害人郭某曾经过同学陈某介绍联系尚锟办理过贷款。2016年8月11日上午,尚锟QQ联系郭某帮其宣传业务,郭某便委托尚锟为其贷款,被告人尚锟通过帮郭某注册账户、设计密码,掌握郭某在“优分期”、“分期乐”、“名校贷”注册账号、密码后,又获取郭某支付宝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将从“优分期”、“分期乐”平台为郭某所贷的4000元、4500元、通过“携程卡”套现的615元、从“名校贷”平台所贷的24000元以及郭某邮政储蓄银行卡里的3000元全部转入自己使用的支付宝,将所得赃款36115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挥霍一空。

  洛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寄语:虽然随着消费手段的革新,网上贷款平台、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为我们的经济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要注意资金安全,切勿将支付宝账号、登陆密码及支付密码等涉及网上支付的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造成经济损失。(王亚锋 刘庆民 供稿:洛南法院 赵建业 张永云)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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