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悉心调解保障探望 一年纷争终得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30 15:20:42 阅读量: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家庭环境的熏陶,如何让父母离异的孩子从两个家庭中均获得成长所需的关爱,逐渐成为了值得思考的问题。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着力点,调解处理了一起矛盾尖锐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红和李锐原为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小彦,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14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小彦由李锐抚养。其后两人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小彦一直随父亲在阎良生活,而张红则在西安定居。 2016年以来,张红在探望孩子的过程中与李锐发生争执,继而引发矛盾。201710月张红一纸诉状将前夫李锐诉至法院,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希望将女儿带去西安学习生活。

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了解到,李锐不配合张红探望女儿是因为张红探望时间、地点都不固定,不仅影响女儿的学习也给其新家庭带来了困扰。随后,法官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多次与张红、李锐沟通,考虑到女儿从小跟随父亲生活,与父亲的感情比较深,如果贸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学习生活必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法官也征求小彦的意见她表示继续随父亲生活,听后张红泪如雨下,法官在安抚张红情绪的同时,也希望其固定探望时间,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好好培养、教育孩子到中学阶段女儿就可能到西安上学,那样就有更多机会陪伴孩子。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张红同意暂时不变更孩子抚养权,并就探望女儿的时间、频率、方式等细节与李锐达成共识,以此保证孩子在享受父母关爱的同时,也不影响彼此的新家庭。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父母离异的孩子则是两个家庭的纽带,在处理此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阎良法院坚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法官始终认为离异的父母不能因为自身的矛盾而影响孩子的成长,父母离异对幼小的孩子来说本就“不幸”,更不能再因“探望权”的问题相互对抗,加大亲情裂痕。离异家庭孩子需要父母,也更需要法院等各方共同的关注与呵护。(阎良法院:梁勍 张素粉)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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