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不放弃一丝机会,让调解终得圆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30 13:22:56 阅读量:

 随着二手车销售市场的火爆,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近日,陕西未央法院三桥法庭刘晓国法官就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二手车销售而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颇费波折,但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7720,原告王某与被告西安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机动车交易协议书》一份,约定原告王某购买被告西安某汽车销售公司所有的二手上海大众POLO车一辆,车价款5万元,付款方式为刷卡,被告保证交易车辆质量合格,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水泡及发动机大修等情形。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全额向被告交付了购车款项,被告向原告交付了车辆。原告提出当晚就将上述所购车辆送往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在此过程中,原告发现所购车辆存在问题,随即将车辆送到陕西某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门的评估。此后,原告曾数次与被告协商此事,但均未果,原告以被告存在交易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机动车交易协议书》,返还其购车款并赔偿其购车款三倍的损失。
 承办该案后,刘法官考虑到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认真研判了案情后曾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意向。无奈双方始终坚持己见,案件只得开庭审理。庭审当天,双方唇枪舌剑,不让分毫,庭审中的调解一度也陷入僵局,但刘法官始终不言放弃,他利用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大好机会,就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了一番细致耐心的释法析理,让他们各自认识到了该案诉讼中对自己的不利之处。
 庭审结束时,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庭申请案件暂缓宣判,给予一段时间让他们自行思考并协商的机会,刘法官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看到案件出现转机,爽快地同意了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为了尽快促成调解,刘法官在庭后仍利用时间继续对各方当事人开展说服劝解工作,并再次针对涉案车辆现状、涉案车辆交易后是否存在违章、如果调解成功涉案车辆如何返还、返还车辆时的检验方式、是否涉及车辆过户等一系列问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功夫不负有心人,休庭后不到一周,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法庭进行协商调解。调解当天,经过一个多小时扫清所有调解的“障碍”后,在法庭主持下,双发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放弃其赔偿损失的请求并同意返还车辆,被告同意全额向原告返还购车款,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的那一刻,双方当事人异口同声地说道:“刘法官真的是太细心太耐心了,有些问题我们没有想到的你都替我们想到了,这样的调解我们放心!”至此,这一案件在刘晓国法官不放弃一丝调解机会的前提下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三桥法庭:马俊)实习编辑: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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