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抢劫扶贫对象 法院公开惩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7 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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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深化帮扶已成为全社会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然而却有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我们的重点扶贫对象,引起广大群众的愤恨。2017年9月27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华(化名)抢劫贫困户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张华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5000元。
2016年11月一天晚上,张华和几个朋友喝完酒回家途中,为筹备下次喝酒的费用,想到了隔壁村的五保户老张。仗着酒胆,他来到老张家中,发现五保户老王也在,因老王看不贯张华整日游手好闲,曾经好意劝说过张华,张华不但不听,反而对老王怀恨在心,于是便拿起老张家的火钳子殴打老王,逼迫老王下跪,并向老王索要钱财,因老王没有带钱,在张华的再三逼迫下,老王无奈向老张借了200元给了张华,随后张华又去老王家索要了两袋玉米。过了没多久,张华又没有钱了,想到老张知道自己向老王索要钱的事,于是便前往老张家中,用木棍殴打老张头部,向其索要钱财,老张趁张华不备,将其扑倒,逃离现场并报了警。后经法医鉴定,老张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张华抢劫行为的性质、抢劫对象及造成的危害结果,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张华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拍手称快,称赞法院严惩了村里的恶霸,称赞法院的公正判决。旁听案件审理的村民王某说道:“这个案子判得大快人心,这样的强盗恶霸就应受到严惩,最近到了年终,两率一度调查又要开始,如果电话打到我这,我要好好的夸一夸这些法官干警!”(阎良法院:王守珍)实习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