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6 15:47:08 阅读量:
近日,榆林市清涧县检察院多举措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强化检委会职能作用,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该院全面实行检委会书面审查和报告制度。每次召开检委会会议前,由检委会办公室将案件审查报告、事项议题报告等材料通过办案系统发送各检委委员进行书面审查,提高检委会议事效率和质量。
会上,检委会委员对提请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除发表意见外还要提交书面处理意见交检委会办公室存档,确保其所提意见的严肃性,并为日后错案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同时,推行检委会委员现场听庭考评制度。该院不定期安排检委会委员到法庭现场旁听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活动,对公诉人的仪表、公诉文书、用语规范、论辩观点、举证效果、应变能力等进行观摩,庭后组织讨论,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综合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以提升公诉人员的办案责任感和办案质量,提高公诉部门整体业务素质。
此外,该院严格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办检查制度。对检委会决定的事项,由检委会办公室及时送达相关业务部门,明确处理时限,定期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在检委会上予以通报,并对本院重大复杂案件、相对不起诉案件、提请抗诉案件等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检委会议题卷宗归档,同时在年终制作以各类案件数据、执行情况、最终处理情况等为基本内容的年度专项报告,强化检委会对执法办案的跟踪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