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7 09:59:54 阅读量:
周末,是陪伴老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间,周末,是陪伴孩子共度美好时光的时刻,周末,是放松身心、充分休息的时间,然而,对于陕西省三原法院的法官干警来说,周末是加班加点,化解纠纷,为民解忧的时间。10月15日,周日,在三原法院民二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调解,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2016年10月10日,原告徐江北将位于三原县文轩佳园一处门面房租赁给被告王丽丽售卖服饰,租期一年,至2017年10月10日所租房屋到期后,被告因原告要涨房租,双方协商不成,所以在没续租情况下未腾出该房屋,原告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腾出原告房屋。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考虑到被告进货颇多,腾房后无处放置,且双方属经济纠纷,如能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也能继续收取房租,一举两得,没有必要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办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首先向被告阐述了不续租占用房屋不仅有违诚信,而且在法律上也找不到依据,依法依理都是错误的,即便原告要涨房租也是其权利自由,如协商不成就应该腾房。随后劝解原告:既然双方已经有了前一段的租赁关系,原告也未拖欠房租,现在原告也有意愿续租,只是觉得租金涨幅过高,何不少涨一些,双方继续维持租赁关系,也省了再寻找租户的时间和精力,算下来也未必是亏本买卖。
在办案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继续将门面房出租给被告,租期从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租金为7500元,并当即履行。至此,一起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在三原法院法官的周末加班办案中顺利了解,纠纷化解了,也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看着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不再争执,办案法官满脸喜悦:只要能化解争执,为民解忧,加班的周末是不累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