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2 17:35:09 阅读量:
“我当时以为找不回来丢失的手包了,非常的沮丧、失望、痛苦,不知所措,想着今后我将长时间奔波在证明“我是我”的艰辛道路上。没想到法院干警素质高、品德好,拾金不昧,我的手包失而复得,我太感谢铜川中院干警苗琴了。” 失主兴平的胥先生对铜川中院干警苗琴这样高度评价道。
那是9月3日,苗琴和家人开车行至黄陵北服务区休息时,捡到了一个手包,里面装有现金、银行卡、车钥匙、证件、手机等物。她焦急的打听周围的人看有无失主,正在这时,失主胥先生的朋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胥的手机打来电话询问,苗琴听到手机一响,如获至宝,与失主终于取得了联系。苗琴和胥先生约定在下一个服务区见面。见面后,胥先生万分感激,当场拿出一些现金表示感谢,苗琴拒绝说:“这就是个小事,应该的,换做是谁都会这么做的。”胥先生又要送礼物相谢,也被苗琴谢绝了。胥先生回到家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高度赞扬苗琴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希望这样的好人好事能得到尊重和弘扬。事后,苗琴没有向任何人提及此事。9月11日,胥先生和爱人又专程带着礼品来到铜川,通过市、区文明办联系到苗琴,当面致谢,再一次被苗琴婉言拒绝了。
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苗琴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广大群众的赞扬和好评,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朴实的精神风貌,体现了铜川人民的良好文明素养,为全市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近年来,铜川中院党组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铜川好人”“铜川人好”的良好风尚,重视干警思想道德的培养,积极争创文明单位,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献血,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落实扶贫攻坚工作举措,服务和保障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助力铜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全市追赶超越和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张婉婉)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