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乡法院:法院强制腾迁 彰显执行威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1 15:24:36 阅读量:

 2017年9月20日上午,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强制腾迁案。在该院执行局局长张斌的带领下,该院18名干警对位于西乡县城街道办事处莲花社区的一处被执行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返还申请执行人,将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亲情恶化,叔叔对簿公堂要祖屋

申请人杨汉(化名)夫妇与被执行人杨清(化名)夫妇是叔侄关系。1975年,杨汉便一直在西安工作生活,将其父母分得的座落于莲花社区的房屋交由侄儿杨清看管、居住。期间,叔侄因家族琐事导致双方关系不睦。2012年4月,杨汉回到西乡要求杨清腾交房屋。而杨清以替杨汉赡养其父亲为由拒绝归还,经村组调解无果后双方对簿公堂。2012年8月16日,经西乡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清在2013年2月16日腾交房屋。调解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杨清未履行,杨汉便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便依法向杨清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限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杨清一直情绪激动,对抗情绪非常大,使调解工作无丝毫进展。本案在执行过程,为化解矛盾,弥和亲情关系,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本院主持杨汉与杨清叔侄和解。2013年9月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杨清于2016年年底腾交房屋

到期后,杨清再一次失约,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西乡法院决定对该房屋依法实行强制腾迁。
腾迁现场:扬法律利剑,彰显执行威慑力
 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
案件承办法官邢汉飞同志预先对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状况、周围环境就行了核查,制定了周密执行预案,明确各执行干警的任务分工此次执行派出18名干警,分3个执行小组,邀请村组干部3人,雇佣搬运工6人、开锁工1人
20日上午8点30,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案件承办法官再一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杨清妻子态度恶劣,对抗情绪激烈,并对参与执行的干警进行辱骂,阻挠执行。执行现场总指挥张斌果断宣布对其采取措强制施带离执行现场,并宣布执行开始按照执行执行一组开始布置执行现场,拉起执行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维控执行现场。执行二组随即展开腾交工作,在村组干部见证下,执行干警指挥搬运工人有序腾迁屋内物品。执行三组做好对屋内所有物品一一清点、记录工作,由搬工人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存放。整个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带着执法记录仪与相机进行全程录像、拍摄。期间,执行局长及执行一庭长穆晓红、二庭庭长崔新建、村组干部轮番被执行人杨清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杨清态度也逐渐缓和,由原来的积极对抗变得配合起来,腾迁房屋顺利执行完毕。西乡法院执行局有理有节有度的执行方式,及执法干警表现出的文明执行形象,赢得了围观群众的赞誉。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杨汉。事后,对杨清妻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杨清妻子年龄较大
且认错态度良好,法院决定暂缓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该案的顺利执结,有力提升了基层司法权威,彰显了执行威慑力,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西乡法院:李强)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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