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9 15:16:49 阅读量:
陈二某是肢体残疾,行走不便,是政府重点扶持的贫困户。赵某是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却为双方共用水沟所砌石坎发生打架,从而诉诸公堂;法庭审理该案一波三折,双方矛盾日益加剧,大有恶化趋势。宁强县城区法律服务所接受了该案赵某一方的法律援助,在法律工作者付建平与承办法官熊远贵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015年4月16日上午,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肖家坝村某组的陈大某在砌排水沟的石坎时,与邻居赵某(女,63岁)发生纠纷,赵某担心影响排水,要求陈大某将所砌石坎往后退一点,遭陈大某拒绝,双方发生了纠纷,陈大某的弟弟陈二某(残疾人,现年56岁,未成家)闻讯后,赶到现场与赵某互骂,争执,撕扯过程中,陈二某倒地,致其头部受伤。纠纷发生后,陈二某诉至宁强县法院,诉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96739元。法庭开庭后又经多次调解无果,于2016年7月19日判决由赵某赔偿陈二某各项损失合计51587元,宣判后,赵某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2017年1月5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案“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为由,裁决发回宁强法院重审。赵某方才申请宁强县城区法律服务所给予法律援助。赵某的申请得到该所的高度重视,所主任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付建平负责承办。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家庭都非常贫困,且都互不礼让,甚至都放出狠话,要致对方于死地,种种迹向显示纠纷事态有恶化之势,为稳定事态,妥化纷争,付建平与承办法官熊远贵沟通后,一致认为该案再不宜判决,力争调解结案。方案确定了,但做起来却困难重重。经熊远贵和付建平不下二十多次的协调工作,最终感化了双方当事人,在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六点左右,双方在熊远贵和付建平的调和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由赵某赔偿陈二某各项损失27000元并当场履行。
该案的成功化解,消除了一起不安定隐患,亦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讯员:付建平)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