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法院: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一行来院督查执行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5 13:47:36 阅读量:

 2017913日上午,延安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琪,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齐高民等一行四人来到吴起法院,专门就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吴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蔺琼陪同检查。

此次督查采取实地检查、个别了解和集中座谈的方式。在集中座谈上,吴起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蔺琼从专项行动、规范管理、执行保障等七个方面汇报了1-8月份的执行工作进展情况。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许斌对案卷检查情况做了集中反馈,指出问题包括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网络查询、执行款物发放、终本案件审查、第三方评估等五个方面,要求在细节方面进行改进。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齐高民要求,必须按照执行系统的节点提示开展工作;在拒执问题上必须态度明确,要抓典型;工作必须前有安排,后有总结;执行兑现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所有工作必须全程留痕,执行申诉要通过网络系统办理。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琪对吴起法院执行总体工作表示肯定,但细节问题还需要加大力气改进,并针对当下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做好执行保障。装备、人员、经费等方面要全力保障,尤其是人员配备必须落实好两个15%,配置比例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二是强化措施,增进执行质效。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例如集中执行、集中兑现、与涉案公职人员集中谈话等,加强执行震慑和惩戒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拒执罪予以打击。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要努力克服能力不足的问题,既要防止滥用职权,又要防止消极执行,要严格按照程序设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四是公开公正,确保廉洁执法。要采取法院开放日等形式,主动把执行工作情况向社会展示,接受监督,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争取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春表示,吴起法院一定按照督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执行保障,扎实推动执行工作的落实,争取一次性通过第三方平台验收,努力使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按期达成。(吴起法院:王一)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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