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3 19:41:05 阅读量:
9月12日,紫阳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紫阳继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并着力营造破解“执行难”良好司法环境又一重大举措。
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由县委统一领导,县政法委组织协调,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不动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力促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办法》建立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县法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紫阳县支行、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办法》明确了执行联动机制工作原则、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事项。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紫阳建设、服务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悉,该《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投稿:陕西紫阳县法院 梅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