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农村旧习俗酿纠纷 法官巧调和促新风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7 18:18:21 阅读量:

 

“当前我们紫阳全县上下都在开展以“诚、孝、俭、廉、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民风建设,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新生活中接受新民风,易风移俗,婚事新办、俭办”。这是94日紫阳法院毛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案后,承办法官送给双方当事人的温馨倡议。

居住于紫阳县高滩镇的男方当事人徐大尼与女方王春燕经人介绍认识,短短几天便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看门户”、“改口”、“认亲”、“订婚”系列仪式,并给付女方8万元彩礼。后女方外出打工并一直推脱男方的结婚请求,直到两年后在男方的催促下,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女方于领证当天就外出并拒绝与男方再次见面。2017223日,徐大尼一纸诉状将王春燕告到了法院起诉离婚,且罗列了详细的订婚彩礼费用及结婚各项花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款及其各项损失20余万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判决结案无法解决双方的根本矛盾,经多方打听后与被告取得微信联系,通过耐心的引导和说理,打消了被告的顾虑,表示愿意配合法庭调处此事。当庭调解时,原告徐大尼态度强硬,认为自己为与被告结婚花了20多万元,却换不来被告的真心相待,被告必须赔偿他所有的损失。被告却认为当时与原告认识、订婚过于仓促,双方性格不合,加之男方以结婚紧紧相逼,自己心里产生了排斥感,无法接受与原告共同生活。

承办法官悉心倾听后,耐心劝说,从情、法、理的角度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立场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春燕返还原告徐大尼彩礼款8万元,并当庭履行。(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供稿:陕西紫阳县法院  黄睿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