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蒲城法院: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措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5 14:55:38 阅读量:

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一语中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工具,加强党的领导更显得重要。在此,就党建工作概状、突出问题、原因分析,以及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措施,结合基层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现提出一些个人的浅显思考。

一、党建工作概况(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为视角)

  蒲城法院共有法官干警113人,党员80人,党员所占比例为70.80%。设党总支一个,其中党总支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总支委员5名,下辖6个党支部,17个党小组,从党员的分布情况看,多数庭室至少有一名党员,个别庭室同志全部为党员,也有个别庭室没有一名党员,人员多的党支部配备了副书记,院长、分管领导划归各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同时狠抓基层人民法庭党小组建设,并完善、规范了党小组活动室,努力提升“最后一公里”的司法对接服务,实现了党组织的全覆盖,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书记(庭室负责人)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近年来,蒲城法院党总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性的构建了“二四四”党建工作模式,健全两项机制,构建长效机制和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备了《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制度,年初将党建工作纳入《岗位目标任务》,年终考评对完不成党建工作要求的扣减分值,庭室党员有违规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搭建四个平台,一是搭建学习活动平台,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了具体的党支部和个人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开展红袖章志愿者服务、脱贫攻坚等活动,党员法官深入村组院落、田间地头及包联贫困户家中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搭建党建阵地平台,在遵循审判工作特点和党建文化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建成了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有了场所、活动有了阵地。三是搭建党建监督平台,实行党员干警党风廉政承诺制,打造廉政文化墙,推出“家庭助廉、亲情劝廉”具体廉政文化形式,提高了干警爱岗敬业、廉洁司法的职业意识。四是搭建党建普法平台,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政法干警工作一线日”“一村一干警”等活动,设立法律服务点,采取党员法官巡回审判、集市宣传咨询、法律讲座进校园等形式,深入推进司法宣传活动;强化四个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管理、司法为民、审判监督、考核激励相融合,实行党员亮牌上岗,开展“三评比一规范”、“每月之星”评选、争当“办案标兵”、百日结案竞赛等活动,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都有了显著提升。五年来,年新收案件由2012年的2198件上升至2016年的5897件,增幅达168.29%,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由2012年的50件上升至2016年的123件,增幅达146%,五年累计收案18974件,结案18128件,结案率95.54%,收结案绝对数列全市第二,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增强了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开创了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更加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近年来,虽然我院党建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七年被蒲城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5、2016年连续两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单位等。

  但党建工作与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深刻,缺乏足够的重视。人民法院的主业以审判执行为中心,自然不少人尤其是领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或业务与党建“两张皮”偏向,对法院党建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一些党务干部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不到位,抓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一些法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满足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对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热情不高,应付了事。
  二是人员配备较少,基本属于兼职。法院是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大多数基层法院没有相应的党建对应部门,更没有专职的党务干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均为院领导或部门领导,一身兼数职,在办案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重业务轻审判,另一方面兼职党务干部党建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影响党建工作被动开展。同时,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多数由政治部门牵头,但是政治部门人手少,工作主要涉及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干警福利、思想政治工作等,还常负责工青妇、计生以及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其他对接,工作面广,内容庞杂,注意事项多,对于党建工作也只是疲于应付,当遇到重大党建活动,更是吃不消,忙得不可开交。

  三是学习形式单调,缺乏创新理念。党建学习形式创新不够,组织生活内容比较简单,多数停留在念报纸、读文件、表决心、填表格、写总结等的老套路上,往往局限于一些党建知识、党的会议决定、领导人讲话、上级文件的学习,采用一人台上讲,众人台下听的灌输式,照本宣科,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有的三会一课、党员学习制度都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操作性、针对性。

四是活动不够丰富,缺乏有效载体。党建活动缺乏鲜活生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的形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求,也不能和单位自身工作很好结合,有的甚至把休闲、娱乐、聚餐等活动当作党建工作来搞,对党员没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影响了党组织活力。

五是工作热情不够,缺乏积极性。党务干部、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热情不高,对各项活动是在办案压力大的情况下应付了事,对待党建工作中存在很大的被动情绪。党员先锋意识不强,不能够严格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具体工作中集体荣誉感不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意识有所下降,争当先锋模范、带头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不高。

六是阵地建设薄弱,缺乏严格考核。由于办公场地等原因的影响,不少基层法院没有像样的党员活动阵地,导致党建活动氛围不够浓厚。虽说党建工作已经纳入法院岗位责任目标考评之列,但是缺乏相应的考核量化,年终考核党建工作也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导致“上冷下热”的现象。

七是结合实际不紧,促进工作不够。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就是更好的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好,不要把党建停留在口号上,就是化无形为有形,八项规定遵守怎样,是否安排党建工作经费。但现实中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结合程度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法官干警一味地完成手中案件的审理,而降低了参与党建活动的热情,这也就没有达到抓党建促审判提素质的目的。

八是工作特色不强,缺乏品牌观念。创建工作品牌不能较好的合自身特点特色抓党建,在创新创优创特色上没有下足功夫,不能很好地查找总结党建工作亮点,更谈不上工作特色上进一步升华扩展放大。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措施

 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融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解决党员助推追赶超越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目前,法院系统持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使工作更能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好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首要就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法官干警不忘初心、不忘根本,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就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法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四个合格”,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深入分析查找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要积极参与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等活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努力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脱贫攻坚、追赶超越等主战场上当标杆、树形象、争先锋。

   二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支部活动融合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沿和根基。党支部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党的建设的好坏。由此可见,抓好党的建设,必须把精力放在党支部建设上。党支部书记是“领头雁”,是组织者、领导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的各项工作原则、制度,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记“第一身份”,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性。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各支部的党员大会,应该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讨论通过支部的重要事项。支部委员会,每月应该召开一次,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和院党组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党课制度,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应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的,主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以及理想、信念、宗旨、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也非常重要,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引导党员定期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作风。要把上级要求、工作实际与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和针对性,力求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三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的融合文化如水,滋润万物,悄然无声。文化,不可速至、不可强成。如何更好地发挥党建文化引领航程,润物无声塑法魂,这是人民法院应该孜孜探索的问题。党建文化要在遵循审判工作特点和党建文化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在载体及新阵地建设上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营造法院党建特有的文化氛围,建设与法院历史文化相关联的周公制礼、商鞅变法等浓缩中国法律历史故事的浮雕、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法律格言、廉政警句和党建标语,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提高图书馆建设和应用水平,这些建设都是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且不能停留在表面,相反可以说这些设施在法院建设中孕育着潜在巨大能量。特别是党员活动室,打造规范化、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有了场所、活动有了阵地,党旗、誓词、党员信息、公开承诺张贴上墙,文件资料、学习资料、工作记录等整齐摆放,构筑属于党员自己的“家”,党员法官干警在“案多人少”面前,在办案、工作之余,来到这里会放松心情,会蓄积正能量。实践证明,党建阵地建设在法院党建工作中虽然属于基础建设,但是必不可少,健康的阵地会迅速占领干警的思想和行为阵地,使每个党员干警从潜移默化中、从党组织的物质载体中感受党的温暖,领会党的要求,牢记党的宗旨,端正自身言行,定会为建设一支具有忠诚之魂、公正之心、为民之情、担当之胆、综合之能、文化之品、廉洁之操的党员法官队伍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创新活动的融合在新时期党员建设中,党建工作正逐渐成为工作中的强大动力,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是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发挥好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坚持和运用主题党建日活动、“读书活动”等有效载体方式学习,构建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努力创新党支部的活动,既要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又要有读书活动、演讲比赛,还要积极开展党建研讨交流等,不断总结基层创新经验,破解难题,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党员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形象”“我是党员亮身份、请你监督作表率”活动,要求党员身份“亮”出来,服务群众“干”起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进一步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特别策划“庆七一”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参加演讲比赛、大合唱等,丰富党员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思想情操。在创新活动形式上,要特别注意增强时代气息,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将网络发展成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通过蒲城法院官方微信、短信平台、法院工作微信群实时发布党建工作动态、党建学习内容等,大力构建“互联网+党建”新模式,发挥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触及灵魂深的党建工作方法,让现代元素为新时期的法院党建工作插上了高飞的翅膀。

   五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司法为民合。党的优良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党员法官干警一定要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有更多获得感。立足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多在实际工作中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做到能吃苦、肯吃苦,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重点关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好、用好电子法院、网络法庭等平台;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轻群众诉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巡回法庭走进乡间农户,田间地头,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法庭审判搬到农家舍院,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大法制宣传和平安建设工作,切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满意度;要常学常新,不断丰富经验,善于把貌似简单的个案放到纷繁复杂的大局中考量,不仅要法条娴熟,而且要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让情理法入门、入耳、入心、入脑、入魂,努力做一名“案结事了人和”的好法官,用实实在在的实际行动践行 “司法为民”的宗旨。     

要努力做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为什么人们会感觉到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落地无声”?从而认为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如何让党建工作“落地有声”?让党建工作“成效更明显”?笔者认为,就是要找准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将党建工作寓于执法办案工作之中,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以党建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党建发展,探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落实到党员带头上。以党建促审判执行提升。以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动力,积极开展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每月之星”评选、争当办案标兵、百日结案竞赛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法律适用、驾驭庭审、制作文书、服判息诉的能力,进而通过展示党员干警的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促进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确保办案任务的超额完成,切实达到“一个榜样就是一个标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效果。以党建促办案质效提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执法办案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遇到有干扰、有阻力、难以突破的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长、庭长和党员法官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团结协作,切实增强了法官队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建促司法公信力提升。以公正为天职,视廉洁为生命,在权势、人情、金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常敲警钟,长吹反思之风,努力做一名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好法官,维护法官职业尊严,促进法院公信力的提升,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优良形象。

(王亚锋 蒲城县人民法院 惠国强 来稿)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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