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8 10:46:32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刘庆民 通讯员:何鹏飞)“感谢法官挽回了我与侄女的亲情,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婷婷你要常回家看看!”何某含泪一边说着一边抱起侄女婷婷的孩子,开始叙旧。临走时,婷婷请办案人员为其和叔叔及诉讼代理人一起合影留念。这就是商洛市洛南法院景村法庭近几日审理的三起涉及亲情的连环诉讼案件。
原告婷婷与被告何某系叔侄关系。2013年10月,何某之弟因车祸身亡,留下女儿婷婷一人,因婷婷尚未成家,何某替侄女婷婷料理了父亲的后事。后经交警队调解处理,肇事司机赔偿婷婷父亲死亡赔偿金14万元,被告何某代领了此款,将钱除用于处理婷婷父亲后事、支付死者生前的债务之外,剩余赔偿金由其保管。2016年年底,婷婷与当地一男青年成婚,何某收到男方给婷婷的7万元彩礼,除去置办婚礼等花销外,剩余彩礼由何某保管。今年上半年,婷婷听到风声说,其叔叔何某要将父亲的房产变卖据为己有。婷婷随将叔叔何某起诉到法庭,请求被告何某返还赔偿金14万元,退还男方婚前给其的彩礼7万元,并要求继承父亲的房产。
景村法庭接到原告起诉后,按照不同法律关系,立为三个民事案件。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认为三个民事案件不能简单就案办案,必须妥善处理好,力争挽回双方亲情。后经过多次用亲情、道理、法律劝说,用家事审判的柔性理念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进行疏导。最终,被告何某答应除去所有花费外再给侄女婷婷8万元,原告表示接受,双方多年的亲情终于得以挽回。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