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法院院长焦鹏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7 15:54:02 阅读量:

 816日下午,陕西省三原法院院长焦鹏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崔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经审理后予以当庭宣判,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引出庭支持公诉。三原县政协主席周新合、副主席谢强、李彦、周梁及县政协委员近20人旁听了庭审。

 根据起诉书指控,杨某(已判刑)欲在被告人张某处借款,将自己盗窃来的一辆车作价4000元抵押给张某,张某在明知该车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然同意抵押。被告人崔某经段某某(已判刑)介绍,以3500元价格购买了杨某盗窃来的车辆。经鉴定,张某、崔某购买的车辆分别价值29800元、19800元,破案后车辆追回后退还失主。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予以了当庭认证,经过现场合议,合议庭当庭宣判,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崔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对二人宣告缓刑。宣判后,焦鹏院长在判后寄语中告诫二人,由于你们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一时的便宜,明知是来路不明的车辆,以显著低于市场价格予以抵押购买,且没有正当的交易手续,从而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了犯罪,希望二人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2017年以来,三原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办案制度,院领导主动审理大案难案,有力提升了全体法官的办案热情,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原法院秦建军崔瑾)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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