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7 13:33:22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政策,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自2017年8月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使用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方式结案,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债务人若对债权债务关系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
镇坪县法院受理的民事一审案件,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纠纷的较多,对于其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并不须经过开庭审理便可以以简便方式实现其债权。(姜国灿)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