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法院:重视调研工作 创建学习型法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6 17:20:05 阅读量:

 调研是法院司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于指导司法实践。陕西省三原法院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调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今年以来,三原法院正视调研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的原则,将调研工作作为提高审判决策水平、增强法院综合实力、提升法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理论研讨、案例撰写等工作。一是注重强化领导,提高调研意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改进调研方法,全面掌握情况,多次召开调度会深入研究论文与信息调研课题,为调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整合资源力量,建立专兼队伍。改变以往只有政工科单打独斗的做法,整合全院力量,将调研、信息和对外宣传融为一体,既有分工负责,更讲求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研究室人员不仅要带头撰写学术论文等,而且要为各部门撰写调研、信息、宣传稿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通过加强调研、信息、宣传三者的综合利用和资源整合,提高调研报告、学术论文质量上水平、出精品。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三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最好的书本和老师,从事审判一线工作的法官干警更要勤于调研,办案、编写案例、撰写论文、草拟工作报告等,实践表明:办案与调研并不冲突,案件多、压力大不是不能调研的理由,反而是理论调研的最好源泉。必须立足于法院审判实际,以解决实践问题为目标,使调研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必要性。

 该院调研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要认真学习先进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进取,勇于拼搏,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开创法院调研工作的新局面创建学习型法院。(三原县法院:徐微娜)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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