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乡县法院:邻里为墙闹纠纷 法庭调解握手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8 17:37:04 阅读量: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要成为邻居,岁月相处,那又是几辈子修来的缘分呢?可是,有这样一对邻居,他们却不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邻里感情,为一堵墙闹上了法庭。

 近日,陕西西乡县法院峡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原告杨光和被告聂华于十几年前分别购买了骆家坝镇钟家沟老街的房屋成为邻居,且两家的房屋共同使用一方关墙。多年来,两家礼尚往来,关系和睦。两年前,聂华的房屋倒塌后未再继续居住使用,因有安全隐患,影响到杨光家的居住和生活,杨光遂找村委会要求聂华进行拆除。因之前没有说好如何拆除两家共同使用的关墙,聂华将自己倒塌的房屋部分进行了拆除之后,认为关墙是两家共同所有,于是自己拆除了一半,留着另一半让杨光来拆。杨光则要求聂华将关墙全部拆除,然后由自己重新修建,双方就此产生了矛盾,而且互不相让,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果后,杨光遂诉至法庭,要求聂华将关墙恢复原状,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之前系邻居关系,且关系一直很好,现因一堵墙的小事产生隔阂,只有和和气气的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才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在简单的阐明了法律关系之后,大量的运用了“感情攻势”,双方当事人想起了以前和睦的邻里关系,终于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小心眼差点毁了十几年的邻里感情,于是杨光当庭表示剩余的关墙由自己来拆除,也不要求聂华再赔偿损失,聂华则爽快的说要帮助杨光清理拆除关墙后的渣土和垃圾,于是双方愉快的达成了调解协议。在签完字后,两位前些日子还怒目相向的农家汉子紧紧握住对方的手,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就这样,一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西乡县法院:黄波)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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