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2017上半年优秀裁判文书榜揭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6 1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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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小林)今年上半年以来,韩城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狠抓审判执行主业,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巩固“三评比一规范”活动成果,实现各项工作“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工作总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全院掀起了“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比”活动。
文书评比范围为2017年1月以来已经审结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除外),评比方法采取各业务室每月内部评比推荐、审管办组织评审的联评方式进行。文书评查重点围绕诉辩主张与诉争焦点、证据采信与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亮点、类型、是否采用新样式等方面进行。
通过庭室推荐、审管办评查,截止6月底,对韩城法院已结案的1800多案的文书进行筛选评比,共评出10份优秀裁判文书,其中,有四份裁判文书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录入到其编印的《优秀裁判文书集》中,这四分文书分别为:刑事审判庭孙娟娜制作的“高红阳交通肇事罪案”,张延岚制作的“孙鉴贩麦毒品案”;民事审判二庭师青怀制作的“韩城市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行政审判庭薛萍制作的“陕西兴隆煤矿有限公司与韩城市人社局、韩城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其余入选的六份优秀裁判文书为:民事审判一庭梁存仓制作的“雷韩侠与杨茂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薛建梅制作的“雷韩平与高辉、高军、朱花琴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审判二庭樊智侠制作的“任引玲与韩城市惠民放心早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刑事审判庭赵海琴制作的“穆航伟、李杰诈骗罪案”、王萍(小)制作的“樊小军故意伤害罪案”;行政审判庭薛萍制作的“韩城市金城区新天桥商场与韩城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为了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院审管办设立专栏并附推荐意见,对上述10份优秀裁判文书在一楼大厅进行展示。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终载体,是衡量法官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尺,也是开展法制宣传、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平台。一份高质量裁判文书的背后凝结着法官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现了一名法官娴熟精通的法律适用和严谨缜密的法律思维能力。韩城法院经过不懈的努力,运用常态化文书评查机制,通过展示优秀裁判文书的形式,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增强证据认定,深化释法明理,有力地促进了全院裁判文书质量大提高,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受到了一致好评。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