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4 15:45:18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临潼区法院机关经复查审核,被决定继续保留市级“文明机关”称号。
近年来,临潼法院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活动,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建设,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也有新的起色,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为服务临潼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临潼法院机关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机关”称号,2013年6月被市委、市政府届满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2016年底,临潼法院机关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再次届满,经过复审申报,市委决定继续保留该院此项荣誉称号。
临潼法院机关延续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将激励该院全体干警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同时,始终保持创文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并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市民、展示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