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3 16:56:49 阅读量:
2017年7月12日,陕西省陇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王某和张某在王琼法官多次主持调解下终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子张某甲由王某抚养,王某自愿负担抚育费;1.8米席梦思床一张、褥子两床、被子两床、枕头一对,写字桌一张归王某所有,其余财产归张某所有;各人衣物归各人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与张某均系再婚,经他人介绍相识,于2001年1月4日登记结婚。2002年3月8日生一男孩取名张某甲,现年15岁。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近年来,王某常在外地,双方缺乏交流沟通,互不信任,致使夫妻关系出现裂痕。王某回到陇县后,与张某又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打闹,双方均感无法共同生活。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婚生子张某甲由王某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并由张某承担共同债务。
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善于沟通、疏导的王琼法官审理此案时发现,王某和张某之间的矛盾因重组前各自家庭成员的参与显得错综复杂,而且有不断升级的可能。其子张某甲马上面临中考,此时如若开庭审理此案,势必会对张某甲中考造成影响。王琼法官给双方当事人说明利害关系,待张某甲中考结束后,及时给双方组织调解,第一次调解未果后,王琼法官并不气馁,又做好充分准备,安排开庭并组织庭后第二次调解,第二次调解时双方的分歧已经逐渐消弭,但仍未果。本着彻底化解当事人家庭矛盾的初心,王琼法官又再次组织调解,此时双方都打开心结,彼此都认识到这段濒临死亡的婚姻,勉强维持已无多大意义,该给这段婚姻画上句号,以解脱彼此。在王琼法官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以上协议。为防止双方分割各人衣物时发生新的冲突,王琼法官率领民庭干警冒着酷暑亲赴张某家中,指挥双方理性分割衣物,此案成功调解并顺利执行完毕。
陇县法院作为陕西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兼顾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柔性司法原则,注重化解当事人心结,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有尊严的参与诉讼,并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