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3 08:58:49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郭萍法官一行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副主任吴力陪同下深入彬县新民镇王家庄村救助对象苏某家走访调查。
苏某是彬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原告,因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其夫无法承受高额医疗费用外出无音讯,现原告起诉离婚,要求与其夫离婚并支付其医疗费用。通过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原告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申请对原告提供救助。该申请一经提交获得省、市两级法院的高度重视。
省法院申诉审查庭针对苏某涉案原因,案件审理情况、已采取措施、需要救助的事项及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司法救助活动,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该制度的落实能够及早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魏婷)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