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减半预收诉讼费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1 19:39:29 阅读量:

 

为方便群众诉讼,紫阳法院根据诉讼费收取工作实际情况,自2017年4月起实行减半收取诉讼费制度。

在实践中,人民法院按规定普遍采取全额预收诉讼费,在案件审结时“多退少补”,这种费用收结方式增加了当事人预交费负担,在办理退费时个别当事人会因此往返法院多次。针对这一实情,紫阳法院改革诉讼费全额预交制度,实行减半预收,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负担,又减少了繁琐的退费程序,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收到了一举三得的实效。这项看似简单的收费改革,受到了众多案件当事人的好评,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截止目前,紫阳县法院实行减半收取预交诉讼费案227件,涉及金额达10余万元。

 

撰稿:陕西紫阳县法院  樊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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