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八旬老人住院无人顾 法官调解子女续亲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8 17:48:36 阅读量:

    “孝敬老人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在子女年幼时,无论生活多么困难,老人不会抛弃孩子,你们谁也没少吃一口。没钱不能作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你们的母亲现在重病躺在医院没人照管,你们现在却因一套拆迁房争执不休,家有老人是福,你们应该齐心协力孝敬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5月26日,我院十里铺法庭李琼法官言辞恳切地就一起八旬老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案件对3个子女及家属进行劝解,最终纠纷以撤诉方式圆满解决。
    张老太太今年80岁高龄,有3个孩子。大儿子王锋62岁,二女儿王花58岁,小儿子王华57岁。20年前老人的老伴去世,老太太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了20余年。期间老人患有高血压、脑梗等各种老年病。大儿子一直负担老人的衣食住行及医疗费用,二女儿经常去看望老人,小儿子照顾老人较少。后来老人病情突然恶化住院治疗,产生了近7万元的高额医疗费,大儿子无力负担如此高额医疗费,二女儿及小儿子均没有出钱导致老人在医院情况窘迫,生命垂危。老人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将三名子女诉至法庭,要求三名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十里铺法庭李琼法官在开庭前与三个子女进行沟通,得知三子女之所以对尽孝有如此大的分歧,主要是认为老人财产分配不均。大儿子王锋对老人尽孝多年,因老人生病住院大部分医疗费都由大儿子承担,其母亲的拆迁安置房屋又被小儿子占有,心有不满;二女儿认为自己已经出嫁,看望老人即是尽孝,医疗费不应由其负担;小儿子认为自己生活困难,可以将母亲接到家中赡养,但无力负担高额医疗费。
    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法官及时安排调解,向各方释法明理,从亲情、法理,从道德、法律进行了尽3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劝说和亲友的开导下,三名子女对老人的赡养达成了和解,都愿意尽己所能,为老人尽孝,共同承担老人的医疗费和生活费用。本案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以撤诉结案。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