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6 20:32:40 阅读量:
韩城法院 薛妙香
2017年6月16日早上10点多,韩城法院纪检组长徐启成、党组成员高旺纯、信访科长吉宏林、执行一庭庭长薛妙香和办案法官高小军一起在韩城法院门口,从昔日激烈的“信访人”王某点和儿子手中接受了一面有着特殊意义的锦旗。
提起王某点的名字,韩城法院的干警可能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因为对执行法官有意见,经常在其儿子的陪同下到法院告状,甚至坐在法院门口,在胸前挂一个大大的“冤”字,高声喊叫,引人围观。一度给法院和办案法官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不好的影响。由于其腿有疾病行动不便,韩城法院出于人性化执法也没有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而是由主管领导、庭长等轮流认真耐心给其讲法释理。
为了妥善处理该案,一方面,由承办案件的执行一庭变更了办案人,缓和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同时主动与院信访科、纪检监察室联系,及时汇报案情和案件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在无法查到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通过做工作,用亲情打动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最终被执行人的亲戚替被执行人先行偿还了申请人19700元,案件得到了良好的进展。
王某点在知道法院通过努力为其执行到部分案款后,非常感激,亲自带着自己的小儿子到法院,要给执行一庭和办案法官送锦旗,王某点告诉法官,在制作锦旗时他还特别的花费了一番心思,以表达自己的感谢以及对自己之前的种种过激的错误做法的歉意。
鲜红的锦旗上写着“赠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薛妙香 办案人高小军”“人民的好法官”。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实践证明,只要我们用心用情用力,“闹剧”照样也能变成“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