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4 22:45:20 阅读量:
通讯员:佛坪法院 大亮
案件分批次逐个审理5位书记员分别记录庭审
6月13日,在佛坪县法院大河坝法庭审判庭内, 14个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租金的案件分三批次被逐个审理。虽然被告经依法传唤未到庭,但庭审井然有序,到庭群众情绪稳定,旁听人员听从指挥,事实理由及证据有序出示,当庭通过与被告电话联系大部分证据和事实都被双方确认,庭审达到了良好的效果,法庭将择日宣判。
这14个案件的被告同为浙江省湖州一老板王某,2011年底被告王某前来佛坪县大河坝镇开办荣兴石材厂,2014年元月份因经营不善,被告王某不辞而别至今,未清偿其石场经营期间向周边群众的借款近46万元,未支付部分农民工工资9万余元,未支付买卖合同货款近20万元,土地租赁、复垦费用1.5万余元,起诉金额共计74.7万余元。期间涉及欠款农民虽然多次索要,被告王某都借故推诿,未清偿债务。后因该石厂所在地另有开发,经佛坪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佛坪县法院依法强制对采石厂违法占地石料及加工设备进行了拆除。
了解到石场周边群众这一遭遇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石厂所在地法庭就地立案,上门办理,收集所有涉及石材厂的案件线索,远赴浙江湖州寻找被告人,了解事实,被告出具书面答辩状对大部分事实予以了认可。法庭上,依据原告的请求,现场电话联系被告,对部分事实现场进行了询问和质证。
经过近5个小时的审理,涉案农民纷纷表示满意。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小涛主办5起案件,其余9案由该院大河坝法庭两位法官承办,该院副院长李军全程参与了前期石厂拆除和庭审活动,指导案件审理,20余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原告核对笔录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