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人民法院出台制度统一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审查尺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4 10:48:59 阅读量:

  2017612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的通知》作为一项制度正式执行,该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在办理(受理)案件中审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的审查尺度作出具体要求,对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予以归纳整理,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的进行。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辩护)的人。阎良区人民法院院党组认为如不严格审查,让无资格参加诉讼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就有可能因程序违法而造成错案,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因此,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是法院诉讼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故在历经三次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推出该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阎良区人民法院今后将通过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有效防止少数诉讼掮客误导当事人、借诉讼谋取私利、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甚至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的行为,更好的清理和打击非法代理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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