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法院:争地界叔侄对簿公堂 法官四次调解终和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3 22:32:18 阅读量:

 

6月13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对一起叔侄之间土地边界纠纷案件进行了第四次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场重新打桩划界,使这一起长达数年之久的纷争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现场

本案原告周某恩与被告周某均既是彼此相邻数十年的邻居,又是同宗叔侄,原本关系和睦。后因本村修路时占地补偿以及周某均修建院坝,所覆盖的一块土地引起了双方争议,双方均认为该地块应属于自己所有,因此发生纠纷,并且愈演愈烈,双方彼此也有亲友涉及当中,矛盾纠纷不断扩大,时间持续数年之久,乡村调解组织对此进行了十余次调解均未解决争议。周某恩遂向石泉法院饶峰法庭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周某均拆除院墙,归还自己被占土地。

庭长到争议现场调解

饶峰法庭在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地块法律权属明晰,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当事人因此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和对立情绪,并且各有一帮亲友在背后支持,贸然判决,容易引发邻里之间、同村同族村民之间的矛盾与对立,不利于社会稳定。于是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希望双方能达成共识,但由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没有成功。承办法官在休庭后,又来到双方当事人争议地块,在现场会同当地村干部与双方亲友共同协商,进行第二次调解,但仍未成功。

副院长周发国冒雨到现场参与调解

承办法官为了保障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依旧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于5月18日邀请与原被告同属周氏家族的该院副院长周发国,与乡镇干部一道,冒雨来到双方家中,与双方家族长辈和相关亲友在现场进行第三次调解。但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积累较深,且双方到场的亲友各执一词,七嘴八舌之下让当事人纠结于一些琐碎事情,亦没有达成调解。

邀请亲友参与调解

在三次调解均未成功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已属仁至义尽,本可依法一判了之,但为了使双方化解心结、实现和睦,承办法官仍然坚持调解方针,与周发国副院长反复讨论先前调解不成功的原因,认为双方过多亲友在场,历史和恩怨纠葛太多,反而不利于实现调解。

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打桩划界

在摸准了先前调解不成功的脉络之后,办案法官遂决定“迂回出击”,由周发国副院长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在外务工的子女,反复做工作之下首先让他们之间达成了一个初步协议,然后当事人子女回到家中,给双方父母做工作。法庭趁热打铁,在6月13日第四次来到双方争议地界,邀请双方当事人和子女到场,从亲情、相邻关系等多方面着手调解,最后双方就土地争议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看法,不但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还在法官的公证之下,现场拆除了旧有围墙,丈量地界,打桩划界,圆满解决了这起持续多年的争议。

“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彻底解决了当事人及彼此亲友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也同时为搞好邻居之间的关系,营造安定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

文章:姜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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