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16:03:01 阅读量:
6月6日下午,受中央政法委委托,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黄太云带队的第三方调研评估组一行四人,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刘靖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仲屹等省市相关领导同志陪同下,来永寿调研评估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在座谈会上,永寿法院院长应文涛从永寿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基本情况、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体会、问题及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汇报,并着重就推进法官员额制试行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司法责任制、运行办案新型机构、构建新型审判组织模式、健全院长办案机制、统筹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合理分流未入额法官、推动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法官轮岗制度、强化履职保障维护法官切身权益、针对永寿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主要做法、改革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的工作情况作了全面详实的汇报。
黄太云教授对永寿法院司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永寿法院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领会上级司改精神很到位,在司改过程中精心组织、精心筹划,改革的力度很大;在员额法官选任整个过程公正、公开、公平,不论资排队,通过严格程序真正的组建了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永寿法院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组建了新型审判组织,提高了审判效率,改革成效明显,特别是新审判模式运行以后,院领导能够带头在一线办案,并且在一线亲自办案数量相当高,这个做法值得借鉴。(永寿法院:安菲)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