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法院:因修路七邻居对簿公堂 解纠纷农家院现场开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6 17:44:15 阅读量:

6月6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到该县城关镇丝银坝村,在争议现场开设巡回法庭,就地审理了一起在七家邻居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事情起因

本案原告张某述等六人与被告张某高系数十年的乡邻,自解放前共同居住在一院坝内。后因该院坝改造,原本的道路变得狭窄,被告张某高在2002年修建新居之时,为出行方便,修建了一条通往院坝外公路的便道。张某述等六邻居认为这条水泥通道因地势较高,影响了整个院坝的排水和其他住户的出行。在多次要求张某高对该通道进行改善未果后,遂于2017年5月诉至石泉法院饶峰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张某高拆除该通道,排除妨害。

饶峰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牟道彬认为此案涉及多家之间的矛盾纠纷,对此高度重视,在多次到现场勘验了解后,决定在发生争议的院坝现场开庭审理,使本案能查清脉络,同时对村民起到法制教育作用,避免此类矛盾的再度发生。

巡回法庭设在了争议院坝现场现场开庭

6月6日饶峰法庭在城关镇丝银坝村11组发生纠纷的院坝现场,不顾雨后道路泥泞,就地开庭审理了此案。六原告与被告以及部分村名,在共同居住数十年的院坝内,就院坝的变迁和道路修建的经过各自阐述了事实与理由,办案法官牟道彬与当地村干部在勘验了现场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并述明了有关法律规定,使得这七户近邻之间原本剑拔弩张的矛盾得到了一定化解。由于双方积累的矛盾长达数十年之久,本次现场开庭难以取得满意效果,法官决定休庭,择期再进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现场就地勘验法官说法

牟道彬表示,近年来农村因新建和改建房屋,引起的邻里之间土地纠纷和相邻权益纠纷类案件不断增加,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不光要从法律规定着手,更要深入实地了解案情脉络,同时本着有利于双方居住使用的原则进行调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结语

这是饶峰法庭今年第三次在矛盾发生地现场审理此类邻里间矛盾纠纷的案件,在化解了大量矛盾的同时,也对辖区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

 

文章:姜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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