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男子杨某恶意规避执行 乘机购票深感寸步难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7 20:28:49 阅读量:

 20175月的一天上午,陕西武功县法院执行二庭的电话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庭长白党辉接听电话时,只听边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我是杨某,找案件执行的法官。原来,这是该庭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杨某因法院发出执行黑名单后,杨某因限制其订购飞机票,要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打来的电话。

1998年,杨某购买蔡某面粉未付货款,当时出具欠条一张,之后经蔡某多次追索,杨某一直称无钱不予给付。1999年蔡某将杨某起诉法院,法院判决杨某支付蔡某面粉款23712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主动履行案件款,蔡某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杨某恶意规避执行,举家在外躲避,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案执行程序。时间一晃到20161月,杨某因事回家,得知此情,法院立即恢复了执行,可当执行法官赶往杨某家时,杨某早已逃脱,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境。

今年全市法院“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后,武功法院将该案纳入打击序列,依法再次将杨某打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今年5月中旬,杨某因有事要去苏州,在订购飞机票受到限制时,才深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于是,向武功法院主动打来电话,表示立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该案以杨某履行全部案款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结案。

公布执行失信人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人民法院打击规避执行的一种有效方式。男子杨某在执行威慑制裁面前的悔过,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警示哪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老懒,恶意规避法院执行将让你“寸步难行”。

作者:张俊亭  白党辉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